再次,美国商务部在选择强制应诉企业方面,无视中国企业的诉求,仅选定两家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显而易见,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出口企业数量众多,且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仅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不能代表中国全部晶硅光伏电池出口企业。美国商务部的这种做法与美国国内法和法院裁决严重不符,在本案中势必严重扭曲裁决结果。
三、采取征税措施将损害美国国内产业和环保利益
中国企业此次应诉工作得到了美国国内上下游产业的大力支持。这充分说明了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对美国太阳能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一方面,中国晶硅光伏电池生产商每年从美国进口20多亿美元的多晶硅、EVA、浆料等原材料。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对美出口也为美国下游产业(尤其是光伏发电安装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中国生产和出口的物美价廉的晶硅光伏电池产品为降低美国太阳能价格、提高太阳能普及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此次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征收反倾销税,必将严重影响美下游用户的利益,危害美国太阳能行业的长期发展,损害美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利益。
四、中国企业将更加积极应对,在法律程序内维护自身利益
中国企业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程序中继续坚持抗辩,证明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出口并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国企业在此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真考虑中国企业的观点、立场和提出的有力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中国企业不排除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者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公平做法提出挑战,维护合法利益。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