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有成立不到两年的重庆子公司宣布停产,后又向控股子公司合资方发律师函,催讨欠款超过一年的股权转让款,而其余几家子公司盈利状况都不尽如人意。这个秋天,本应是收获时节,对于新嘉联来说,却是个多事之秋。
投资光伏几乎血本无归
新嘉联10月9日发布《向控股子公司合资方发律师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与杭州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9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1020万元转让款至今没有收到。
资料显示,2011年1月3日,新嘉联与杭州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新嘉联出资1020万元,持股51%,杭州集美持股49%。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和销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单晶硅、多晶硅等。
根据公告,浙江美联从成立后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2011年9月28日,新嘉联与杭州集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协商同意按出资额转让浙江美联51%股权即1020万元,将浙江美联51%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集美。协议签署后,新嘉联一直未收到此项股权转让款。2012年7月23日、8月27日,公司财务部曾先后两次发《催款函》且确认对方收到,但一直都未收到合资方的转让款,亦未收到回函或其他任何反应。
据了解,根据当时的计划,浙江美联拟利用新嘉联现有场地、厂房进行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和固定资产3000万元,项目建设包括太阳能硅片切割、清洗、检验和仓储,形成年产太阳能硅片30兆瓦的生产能力,预计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预计项目建设期100天。新嘉联当时称,对外投资目的是为盘活公司空余厂房建筑,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同时涉足新能源领域,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浙江美联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初衷大相径庭,事实是,该公司从成立后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
自2011年9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至今,令人费解的是,新嘉联始终未取得股权转让款,也未办理财产交割手续,仍继续控制浙江美联的经营和财务决策,基于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期仍然将其列入合并范围。截至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02.72万元。
决策失误
重庆子公司持续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