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后者,报告特别提出改革应首先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价格与投资审批,对于自然垄断性企业,建议改组成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企业。
具体的,报告建议目前的国家能源委仍作为统筹能源政策与外教、科技、国土、环境等政策的机构,其办公室保留在发改委;价格、投资审批权保留在发改委,跟随市场化改革及监管制度的建设进程,逐渐变行政审批为现代监管的方式;同时将能源局、水利部、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等部门的能源政策职能并入能源部;电监会、能源局、商务部和水利部的部分监管职能并入能源监管局;环境、安全、质量等社会性监管格局不变。
对于此方案,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能源部如果不拥有价格、投资审批权将很难树立其在能源行业的权威和话语权,更难具有执行力。
持此观点的还有杨名舟,他在其撰文中也明确表示,如果还是延续现存体制,不转变政府职能,不改变行权方式,则等同虚设,不如不设。
不过,从该报告的方案来看,由于不触及价格和投资审批等敏感环节,相对于其他的方案建议,其组建的阻力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