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正忙着准备应诉材料,虽然欧盟最后未必受理,但我们必须尽力争取最低税率。”日前,力诺集团法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继美国实行“双反”调查后,欧盟又于近日对我国光伏业挥起了“大棒”,宣布“双反”立案,此举堪称欧盟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调查。同时,有消息称印度也想跟风加入反倾销行列。但笔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与之前的被动应对相比,市场可能因此受到影响的光伏企业绝大多数都在积极准备应诉。
■不再“被动接受”,鲁企纷纷准备“应战”
“估计大选前后,美国就会对双反作出最后裁定。” 13日,力诺光伏集团总经理李秉霖告诉笔者,今年5月,美国对我国光伏业进行了“双反”调查,对多家中国企业作出了征收31%到250%反倾销税的初裁。
“当初太过乐观,预计最终调查不会成立,没想到会是现在这个结果,好在我们对美出口不大,所以对企业影响有限。”李秉霖说,有了上次经验,这次对欧盟的“双反”调查会“积极应对”,以争取最好结果。
省内一家光伏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笔者,据他掌握的信息,目前国内多数光伏企业都准备积极应诉,而不是像上次面对美“双反”调查一样,只是被动接受。
“我们正在填写第一轮调查问卷,包括出口数量、产品价格、成本构成等相关财务信息。”上述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现在还难以预料最后的结果如何,但为了欧洲市场,还是要尽量争取最低税率。
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孙志军也表示,正在积极应诉,有关企业正在填写《抽样表》,主要涉及出口数量和金额。
据了解,在欧盟“双反”调查中,调查机构将向每家曾出口欧盟的中国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发出调查问卷,填写问卷即为应诉。在收到问卷后,欧盟将抽取5—8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被选中的企业即为样本企业,可以获得单独税率。“按照以往经验,欧盟一般会抽5家左右的大型企业。如果有未被抽中的企业认为应该享受更低的税率,可主动应诉向欧盟申请单独税率。其他没有被抽中或主动应诉的企业,则实施样本企业税率的加权平均值。”力诺集团法务部相关人士解释道。
据悉,此次调查持续时间预计为15个月,按照欧盟规定,立案后60天到9个月时间内,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终裁将在立案后15个月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