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欧盟的双反立案认为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存在倾销,显然是没有依据的。欧企的不景气根源在于欧债危机久而未决,以及欧盟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丧失,当然,此次立案也不排除德国大选以此拉拢企业主选票的政治作秀之嫌。
那么,欧盟的贸易保护又有哪些影响?笔者认为欧盟的做法是短视的行为,可以说“害人害己”,与“饮鸩止渴”无异。这不但损及中方,而且严重减缓了中欧贸易的增长,同时也殃及欧方自身。
一、毋庸置疑,欧盟的贸易保护最大的受害者是中方企业。与欧盟相关的中国企业已身受重创,更不用说双反立案即将给中国光伏产业或带来的“灭顶之灾”。欧洲是全球光伏产品的最大市场,中国光伏产品60%以上输往欧洲市场。以2011年为例,中国就有近358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出口。光该双反案就牵涉国内数百家企业,可以想象一旦欧盟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大批企业将破产,约30万人将失业,更不用说还会造成3,500多亿人民币的产值损失。
二、欧盟的贸易保护对中欧贸易也极为不利。其实,欧盟贸易保护的不良后果早已显现出来,中欧双边贸易增长明显减缓。中国海关总署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中欧双边贸易总值为2,208.2亿美元,增长仅为1.3%,与此同时,中国进出口总值同比增幅为7.7%,可见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反差。贸易是双方的,中欧贸易状况不容乐观,而这对双方都不利。
三、那么欧盟是获利者吗?非也,欧盟的贸易保护对欧方自身也不利。首先,中国光伏产品出货量已占全球一半之强,是当今世界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欧盟企业在短期和中期均无力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如果对华反倾销成立,欧盟将拒中国光伏产品于门外,欧盟的光伏业将着实遭受一次“海啸”。其次,中欧在该行业之间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双方已经形成“寄生关系”。具体而言,殃及的是该产业链上的欧洲多晶硅企业、生产光伏电池材料和设备的企业,它们将失去最大的客户;而由于不再有低价的中国光伏组件,电站运营商的投资积极性也将锐减,进而引发电站建设成本攀升、收益跳楼。再次是就业,尽管双反对相关的小部分德国企业有利,但对欧盟的整体企业就业很可能是有减无增。欧盟目前有近30万个就业岗位与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供货需求的太阳能产业相关,可以想象双反将引起何种社会后果。
总之,欧盟的贸易保护是一种极为短视的行为。此次的光伏立案貌似“呵护”欧盟企业,实则生硬地将欧企置于违背经济运行规律的国家保护状态之下,进而导致这些欧企的竞争力进一步衰退。因此,从中长期而言,欧委会是“害了”欧企。这就如同欧洲青蛙遇到了中国青蛙的挑战,现在欧委会的做法是将欧洲青蛙围赶在一个深井里加以呵护,但岂知长此以往,欧洲青蛙就真地变成“井底之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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