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及斡旋前景
虽然立案调查已成事实,案件最终判决的裁量轻重却有很大区别。
此间不便具名的分析人士向本报表示,通过商务部继续斡旋及默克尔协商的表态,离案件初裁结果的几个月时间内,中欧双方的继续斡旋将对最终结果产生巨大的影响。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向本报表示,光伏反倾销案已经不是单纯的贸易案件,其中涉及到复杂的政治经济和国家博弈因素。
李表示,中方应该积极应诉,通过调查来判定是否倾销;其次,在欧方严重伤害到中方产业利益的前提下,中方同时保留反制的可能性。
“中欧政治斡旋博弈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具体还要看欧盟的决策机制。”李表示。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教授陈志敏则向本报表示,欧盟在贸易案件的最终判决中使用的是特定多数表决制,即支持的国家必须达到所有欧盟国家的55%,同时这55%的国家的人口数加起来必须大于65%,“简单说,光伏反倾销案最终将会由各欧盟国家投票来决定”。
陈解释称,在此机制下,少数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机制联合其他国家形成阻碍决议少数派(blockingminority),阻止决议通过,“因此也给与政府更多地通过单独国家对欧盟施加影响的空间”。
某不愿透露姓名的中欧关系专家表示,该案件与曼德尔森纺织案一样,非常复杂。目前中欧之间经贸、政治尤其是欧债危机背景导致的双方互利,使得中方有更多的谈判筹码,但由于欧盟目前越来越分化,很多部门各自为政,很难整体协调,“欧盟做出与默克尔相反的判决也是这个原因”。
同时,上述专家表示,由于欧盟决策机制投票是匿名,也不能太相信欧洲领导人乐观的公开表态,“最重要的是看清这个案件中是欧洲哪个力量主导左右”。
该专家称,欧盟决策受很多因素影响,中方的斡旋会有一定作用,但最终还是要看国内政治、利益集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