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 四、招标方式和原则
> 4.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4.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 1、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备100MW以上的年生产能力。
> 3、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4、最近3年(2009~2011)国内已执行合同供货量不应少于100MW,并入公共电网的供货量不应少于80MW。具备低温环境下的运行业绩,在西北地区和严寒重污秽地区已投运过同类型设备装机容量应不少于10MW。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运行经验。上述业绩要求若为投标人自行投资项目需予以说明。
>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6、投标设备应具有低电压穿越功能并有专业机构测试报告。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