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珈伟股份本次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的原因和影响的确在公告中予以了说明,然而正如前文所言,公司表述的变更原因“站不住脚”,涉嫌虚假陈述。这一变更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对于违法“(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种会计方法都有同行用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珈伟股份董秘彭钦文。彭钦文表示,公司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主要是用了SAP系统,而改用这个系统的原因是为了达到精准性以及更规范。
这是否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彭钦文表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变更,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原则性东西,但是国内的会计准则规定没有那么细致,使用SAP软件变更会计准则属于“一般情况”之外。
对于“SAP也能实行先进先出”这一说法,彭钦文表示,“国内真正懂SAP的人士很少,可能针对不同的公司有这个功能,但是像珈伟股份配件特别多,材料有1万多种,按照批量的方法确实很难做到”。
珈伟股份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原材料数据有12种。但即使可以细分为1万多种,在光伏上市公司中,这也并不是珈伟股份特有的状况。
资料显示,东方日升、向日葵的存货用的是 “加权平均法”,超日太阳的存货用的是“先进先出法”,显然,对于光伏行业而言,两种存货计价方法都是可行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珈伟股份在营业利润为-27.5万元,仅靠企业所得税冲回勉强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的新增软件支出却高达约147万元。据知情人士介绍,一套SAP软件的价值至少达几十万元。在业绩亏损的状况下,珈伟股份下血本购置行业顶尖的SAP软件合理吗?
对于珈伟股份董秘的说法,投行人士也认为其中疑点重重。
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提出了几点疑问:首先,会计政策变更,是否要保荐机构或会计师发表意见?其次,既然董秘说“加权平均法”更符合实际情况,那为什么公司要等到上市后才对存货计价予以变更?最后,从先进先出法到加权平均法,企业的资产状况、利润状况都会受到不同影响,公司为什么不对先前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为了探究其中原因,记者明日将继续对此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