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原因涉嫌虚假陈述
SAP是一家德国知名软件企业的简称,也是该公司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软件的名称。资料显示,SAP是目前全世界排名第一的ERP软件,由十个模块组成,涵盖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销售、采购等多个方面。
珈伟股份称,变更会计方法是因为选用了SAP(ERP)系统。那么,该系统真的不支持“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吗?
昨日(8月29日),记者通过SAP公司官网联系到了一位销售人员,对于SAP软件是否能进行“先进先出法”计价,该人员并未明确回答,但表示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定制模块,从而在公司后端实现。
“SAP(ERP)软件很强大的,存货的几种计价方法都支持。”用友软件的销售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SAP软件是行业老大,对于存货计价,该软件有多个选项,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都可以支持。
对于SAP(ERP)软件是否能够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一位注册会计师明确表示 “可以”,称该软件还可以“批次管理”,更好地做到先进先出,因此,“说SAP(ERP)系统只支持"加权平均法"是站不住脚的。”
“SAP可以在软件中设置"先进先出"。”昨日,一位上市公司董秘也明确告诉记者,他们使用的就是SAP软件,公司的存货就采用了“先进先出法”。
根据上述人士的说法,珈伟股份沿用原有的“先进先出法”并非不可行。一位证券律师表示,珈伟股份在表述会计方法变更时涉嫌虚假陈述,公司阐述的理由并不充分。
法规:会计方法不能随意变更
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会计方法能够随意变更吗?
一位有着十几年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由于会计方法关系到企业的资产状况、利润水平,从而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缴纳所得税等内容,所以企业是不能随意变更会计方法的。
根据该会计师的指引,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第十八条发现了权威表述,即“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