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13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列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库尔勒、昌吉、奇台等5个市(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全疆已形成近5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指:以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用能的技术应用,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土壤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等形式。
库尔勒市冠农节能示范小区全部采用地源热供暖制冷、太阳能供生活热水等生态科技,二期工程又加入温度热计量等节能新技术,在保证居民生活便捷的同时,节约了大量能源。
记者马瑜:“在我身旁的就是能量交换器,现在这两台小小的机器已经管制了冠农房产13万平方米的夏季制冷,这种交换器是把地下水的温度和建筑物的温度进行能量交换,把建筑物的热能带走、把它的温度降低,使房间的温度就保持在21度至25度的恒温之间。”
库尔勒市冠农节能示范小区居民 袁征:“不是像空调吹的那种感觉,而且湿度也特别合适,家里的植物都生长的特别好。”
和冠农房产一样,乌苏市作为全疆首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以再生能源利用为主的“低碳”建筑已达48万平方米。
同时,国家和自治区及时拨付各类补助资金,对建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管,并逐步完善评测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教处副处长李义萍:“同时总结这些示范项目来为我区后续编制一些技术的标准,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