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仲裁委员会于上周推迟对期待已久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的最新修订的决定时,全球最大光伏市场的不确定性又一次拖延。早在5月,在联邦议会(联邦议院)和联邦委员会(参议院,代表16个德国联邦州)之间的仲裁委员会已遭到控告,被指责其提出的大幅度削减光伏补贴的法律修改案。该草案已于3月29日在德国联邦议院获得通过。
最初由参议院否决的理由之一是“市场一体化模式。”这个建议限制了馈入电网80%或者90%电力(取决于系统的大小)的上网电价支付。草案中的其他争议的问题还包括对容量超过10MW的光伏系统不予以上网电价补贴以及规模结构的分类。
关于后一点,新任环境部长Peter Altmeier,据悉已经同意实施额外的10-40千瓦规模分类,获得比大型系统规模级别更高的上网电价补贴。最初,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只设有三个大小类别,第一级是获得最高补贴、容量小于10千瓦的系统,第二级是安装容量介于10千瓦-1兆瓦之间,第三级是容量介于1兆瓦和10兆瓦之间。
直到新的法规到位,于1月1日生效的可再生能源法将仍然有效。然而,由议会4月1日批准的削减补贴将可能被动执行。尽管被动的变化对3月29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的缩减补贴草案以外的融资条件影响的是不可能。相反,4月1日起生效的被动补贴缩减甚至可以被软化。因此,法律顾问建议光伏投资业者应暂时假设德国联邦议院已经通过了上网电价并进入了过渡阶段。
于2012年3月31日之后并入电网的光伏运营商,暂时将按照今年一季度生效的上网电价价格获得初步补贴支付。如果于4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终上网电价水平低于之前的价格,光伏电站运营商不得不偿还两种补贴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