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近日在对华太阳能电池(板)案中作出紧急情况裁定,并决定向前90天追溯征收反补贴税。业界分析认为,这是法律程序上的惯常做法。由于征税对象并非只针对中国出口商,目前这一决定不会对中国企业产生实质影响。
“这不是什么大事,紧急情况裁定从法律程序上说并不是特殊情况。”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李法寅对记者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反倾销、反补贴)作出反补贴紧急情况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这意味着2011年12月3日以后进口至美国的中国涉案产品均将被征收反补贴税。而通常情况下,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是在初裁后才对进口产品征收的。“这一决定主要对美国进口商有影响,而且国内企业已经在业务上有所准备。”李法寅的另一个身份是国内企业应诉此案的代理律师。“我所代理的应诉企业对这一消息都没感到惊讶。”李法寅坦言。
紧急情况裁定符合规定
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美国关于紧急情况裁定的做法符合世贸组织(WTO)相关法律规定。“紧急情况裁定就是在立案以后、初裁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国外相关产品进口有急剧增长的情况,或者说有紧急形势存在的话,该国将来征税就可以向前追溯90天,这在规则上是允许的。”该负责人说。
李法寅以此案为例进一步解释说,正常情况下,美国对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保证金应该从初裁之日开始,即今年3月2日开始。但紧急情况是一个特例,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保证金的征收时间可以提前。
记者了解到,紧急情况的裁决应考虑3个因素:被调查商品的进口数量、商品的进口对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价格造成的影响,以及在美国国内生产经营环境中考察此类商品的进口对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商的冲击。
美国商务部此次作出紧急情况裁定的依据是: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在2011年10月~12月的较短时间内,向美国大量出口太阳能电池,其数量和金额与2011年7月~9月期间相比激增了15%以上。“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只要起诉方提出这种要求,美国商务部就会进行调查,比如在初裁前要求出口商提交相关材料。但最终能不能构成紧急情况要看具体案件。”李法寅说,“只不过可能因为此案较为敏感,紧急情况裁定才被大家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