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 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2011年8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上网电价将根据核准建设、投产日期不同而分为1.1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两档: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根据通知,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OFweek点评:此前,青海率先出台太阳能光伏基准电价,让业内精神大振,犹如打了鸡血一般蜂拥而往。其后,江苏、山东、浙江等地业纷纷出台“地方版”光伏电价。此时国家正式出台标杆上网电价,虽然低于各地标准,但是这标志着中国国内市场真正启动,无疑有利于整个光伏产业的发展。不过,由于标杆上网电价与光伏发电成本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地地方财政也将存在一定的压力。值得一提的是,第三轮光伏特许招标也因之成为“鸡肋”而遭遇夭折。
相关链接:
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OFweek视界:话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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