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06年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上网标杆价格的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2厘/千瓦时,2009年11月起调至4厘/千瓦时,此次是第二次上调。
目前执行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为4厘/千瓦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此前曾测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年可征集100亿~110亿元资金。而按着8厘/千瓦时这一标准,每年将征集220亿左右的资金,用于满足目前补贴可再生能源的需要。
可再生能源领域堪称利好连连。在财政部公布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前几天,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目标。
按规划,到2015年,风电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2015年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将2015年中国光伏装机规划从原来的5G W上调100%至10G W后,再次上调50%达到15G W,显示中国对太阳能产业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而对于风电、光电“上网难”瓶颈,国家能源局透露,下一步将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可能在2012年初形成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