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光伏双反:第三方替代国或成致命伤

发表于:2011-12-03 09:13:00    

  焦点:第三替代国选择很重要

据海外媒体报道,美国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 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交的资料多达2000多页,可见其是有备而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各司其职。前者负责调查是否存在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后者则负责调查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这两个部门各自的调查程序和裁定过程都是各自独立的。

反倾销调查的是企业(到美国市场的)出口价格与其在国内价格的差额。国内光伏企业要想证明没有在美国倾销,就必须提交其产品在国内销售价格以及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的比较。但是,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商务部亦不认可产品在中国的销售价格为正常、公平的价格,因此中国企业不能使用其在国内市场销售价格与美国市场的比较。在双反调查中,美国商务部会选取第三替代国的价格与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进行比较。

因此,国内光伏企业能否做出无损害抗辩是本次“双反”应诉的关键所在,其中,“第三替代国和价格是国内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的胜诉关键。”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浩表示。

目前,美国商务部增加了六个国家作为新的“第三方替代国”,这也是2011年双反调查中最大的变数。直到今年年中,美国商务部一直都是用印度作为第三替代国。关键在于,第三替代国的价格能不能完全反映出中国产品的真正价格,二者之间是否有偏差,这对中国企业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第三替代国价格也是反倾销中争议最大的部分。”龚雅玲表示。因为出口价格是“由第三替代国计算出的出口价格,这是使用模拟方式推算出来的,并不是是国内企业真实的出口价格”。

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赵刚研究员认为:“上述六国与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相距甚远,完全没有可比性。”目前中国的光伏产品产量占世界一半以上,上述六国加起来也不过是零头。因此,与上述国家比较对中国企业不公平。“因为上述六国的相同产品在其国内的销售价格肯定大大高于中国。”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内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的胜诉关键是第三替代国和价格,必须找出价格和中国相对差不多的国家,对成本的分析里还要加入是否有政府补贴。”姜浩律师表示。“由于所有参与方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选取哪个国家会引发激烈的争论,因为它将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对于选取第三方替代国的重要性这一点,嘉兴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处负责人张峰的理解最为深刻。在不久前的木地板双反调查中,中国企业坚持以菲律宾作为第三方替代国,最终获得了美方的认可。“这一选择对于我们最终取得低税率奠定了基础。”据悉,嘉兴市被抽中强制应诉的两家企业都成功地完胜双反,而且也成功地保住了美国市场。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获得零税率,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获得3.98%的低税率。

不过,“替代国的选择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替代国企业的全力配合,向美国商务部公开所有调查数据。”张峰称。

下一页>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GF-solarbe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