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e Magazine/光能杂志 & www.solarbe.com/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记者 刘珊珊编译)
国家发改委宣布,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同时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同时,本次调整还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据了解,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
据此,自2006年开始,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开征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4厘钱,每年征收金额100亿元左右。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度,缺口20亿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因此,本次电价调整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小编评语:仔细看了发改委电价文件,发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4厘每度提高至8厘,翻了一倍,正好等于此次销售电价涨幅和上网电价涨幅之间的差额,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每年能收140亿,补贴风电都很紧张,但此次提高至8厘,每年就多了140亿,不仅能满足全部风电,还可以多出90亿给太阳能,新能源绝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