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个动因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的激励政策产生的。政府鼓励太阳能投资,并且减少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之间的生产成本的差异。这样的激励计划包括为能源生产商支付固定的、高于市场价格的太阳能上网电价(FIT),为建设太阳能发电厂减少成本的投资税收抵免,以及要求国家规定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的可再生投资标准目标。这些措施都成功地降低了光伏电站的生产成本。但他们已经把这一产业链融入到了金融市场,这并不是由能源需求驱动的,而是由光伏电站能得到的投资推动的。随着技术提高,政府激励力度最终将逐渐降低,但这个产业的波动性却并不会因此而减小。
在这种情况下,光伏企业想要取得成功,就不能简单地以纯粹的产能为目标。他们必须开发出一套灵活的商业模式,并持续地调整他们的经营策略,以便能够在特定的市场和光伏价值链的不同环节迅速决定生产规模。这一能力要求他们能够在有机增长和以合资、合作、并购等形式非有机增长之间做出适当的平衡。这种能力能够在速度、市场情报和减少资本投资方面提供巨大的优势。
此外,光伏企业还必须意识到,某些环节和市场并不能提供先发优势。事实上,随着需求的迅猛膨胀和萎缩,先行者面临着过度投资的巨大风险。因此,公司应该对冲他们的赌注,减少将大量的资金、时间和管理重心都投入到热门市场的冲动。同样重要的是,公司必须擅长管理现金以便于他们能够在一个持续发展的市场中保持灵活性,在经济低迷时能有一个缓冲机会。
在市场实现电网平价、太阳能需求上升之前,太阳能上网电价和其他的一些政府激励措施以及能力限制,都将会继续触发这一产业的动荡。因为这些原因,极端的波动性不是短期现象,而是光伏市场的长期特征。渴望成功的光伏企业别无选择,只能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