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国统一的1元标杆电价,国家有关部门可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建设方式(地面和屋顶),实施与风电类似的分类电价。从国内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情况看,以1兆瓦电站为例,西北地区晶硅电站年发电量140万度左右,薄膜电站可达150万度,以后逐年有一定衰减。而东部、中部地区,有效光照低于西部地区,薄膜电站年发电量在100万度左右,晶硅电站应在90-92万度左右,比西北地区少了1/3的发电量。按1元/度上网电价计算,年发电收入少了50万元,如以25年使用寿命计算,即要少收入1250万元。但在西北地区大规模建设光伏电站又面临一个电力输送能力和电网建设速度的瓶颈。因此,我们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光伏发电要采取西北地区建设地面电站和东、中部地区建设地面和屋顶项目并举的策略。
“十二五”过渡期间,在国家光伏补贴政策暂没有分区、分类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能否根据各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给予不同的补贴政策。如江苏省2011年地面光伏电站上网补贴政策为1.40元/度,明年能否定为1.20元,其中0.20元由地方政府补贴。这对在东部地区大规模启动光伏项目、缓解一些地区用电紧张状况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