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公布,其已于昨日(1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香港分行订立贷款协议,将获得为期3年之4亿美元贷款及人民币20亿元贷款。该等贷款为该银行于2010年8月授出的2.2亿美元及人民币5.3亿元现有贷款以外之贷款。
根据贷款协议之条款,朱共山、朱钰峰及彼等之其他直属家庭成员及联系人士需于任何时间实益拥有公司最少30%已发行股本;同时,亦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或控制该公司。
目前,朱共山、朱钰峰及彼等之其他直属家族成员为一项信托之受益人,该信托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2.4%。因此,朱共山及朱钰峰被视为公司之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