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对此,王斯成解释道,所谓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只有两个,即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项目。
对这一条规定,王斯成认为,该条款非但没有任何正面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金太阳和光电建筑项目的盈利要点是“用户侧并网,抵消电网电量,自发自用”,抵消电量意味着光伏电量的价值等效于电网的零售电价,中国东部省区工商业用电电价平均为0.925元/度,几乎是燃煤电价的3倍,也只有享受到这样的电价项目才可能盈利。据王斯成介绍,发改委的这项规定来源于金太阳文件,可以说是从金太阳文件原文摘下来的。但是金太阳文件强调的是“光伏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发改委这个通知里少了“富余电量”几个字,这可能导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项目用户侧并网难的问题雪上加霜,因为如果不准许用户侧并网,抵消电量运行,而是要求全部按照燃煤电价结算光伏电量的话,所有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都会严重亏损,继而导致所有项目搁浅。
王斯成认为,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应该吸收风电标杆电价的经验,进行资源分区,实行不同电价。“此外,还应该考虑到之前的光伏项目业主的利益,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等正在实施的国家项目,应当‘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全面考虑,并结合多部门意见,审慎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