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李文海
案由:当前,京津冀三地相继出台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规划,但缺乏合理的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导致京津冀三地在协同发展中的协同机制缺失、功能定位和产业链分工不明确,不能很好地形成利益共同体。例如河北、天津新能源产业基地虽然产业规模增长较快,但部分新能源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一些关键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周期较长。而北京具有的研发服务优势却未能与津冀在新能源领域实现优势互补。
建议:建立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京津冀三地政府应建立京津冀新能源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实现优化布局、有序建设;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分地区年度规模管理。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高政府统筹调控能力,有效发挥规划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预期的作用,有效避免产业发展中的同质化竞争;稳步实现河北省绿色电力外送与京津绿色电力引入之间的平衡;合理解决能源配套建设不协调的矛盾。
健全部门协调衔接机制。能源、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应健全新能源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加大新能源重大科技难题攻关力度,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应用。强化能源运行综合协调,完善热电气联调联供,健全能源安全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加快提升能源运行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更好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能源服务需求。
完善技术创新导向机制。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运用,建立新能源全产业链信息支撑云平台,完善对新能源资源、项目、技术和市场信息的收集、统计和管理,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及企业决策提供强大的业务数据支持。推动大数据分析、远程监控、集中管理智能化的创新运维模式取代传统运维模式,促进以创新驱动智能微电网为纽带的多能融合发展,构建以绿色低碳、新能源为代表的现代能源体系,不断提升新能源的智能化水平和可靠性。
构建适应新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应新能源特征的区域电力市场。同时,推动新能源绿色税制转型创新,探索绿色证书交易、资源税等多项政策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