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持?
李仙寿希望浙江民营企业不要去参与收益率不高的光伏电站项目,但是如果国家、地方政府还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出现的话,那么可能他也会改变观念。
从国家配套政策看,王斯成建议,国家应提升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下称“附加”)。
按照发改委的最新标杆电价政策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附加来解决。这意味着,假设某地区的脱硫上网电价是0.4元/千瓦时、光伏标杆电价为1元/千瓦时,其中的差价0.6元/千瓦时需要从这一附加里提取。
王斯成表示,2009年、2010年我国的电力装机为800G瓦和900G瓦,年提取4厘钱/千瓦时,附加有100多亿元,到了2011年,附加约为153亿元。不过这笔钱到底够不够用来配合光伏电价的执行,还要打一个问号。
浙江正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仇展伟表示,目前浙江省的上网电价是0.46元/千瓦时,此外该省有一个0.7元/千瓦时的补贴政策,也就是说,该省的光伏电站可获得1.16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但该政策暂时没有落实。
据王斯成测算,如果国家在东部实行1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那么除了北京可能有可行性之外,浙江、上海、江苏、江西、海南、广东、山东、湖北、福建等16个省市自治区都是无法盈利的。
招商证券研究员汪刘胜也指出,关键还是在于企业通过自身成本的降低来保证电站的盈利。“现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公司能够比美国第一太阳能的组件成本低。因而,如果政府各方面的政策都太好的话,反而会阻碍光伏技术的进步、增加企业的惰性。从长远角度看,中国的光伏电价必须要更接近于火电脱硫电价,也就是说要越来越低才行,光伏产业也才可能得到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