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即便是1.15元/千瓦时的光伏标杆电价,也不是很容易盈利的。”昱辉阳光首席执行官李仙寿在日前参加一个浙江省光伏产业内部讨论会上说。专家们也建议,除了提出光伏标杆电价之外,还应该积极研究如何将可再生专项资金予以充实,从而真正带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大规模发展。
民企称难获回报
李仙寿指出,尽管国家据不同情况,出台了1.15元/千瓦时、1元/千瓦时的光伏电价,但从公司现有在建项目看,盈利并不算特别好。
此前,青海省已表示,只要在9月30日之前安装完毕的光伏项目,就能享受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鼓励企业在青海安装电站。“据我了解,一共有20多家企业参与了这次1.15元/千瓦时的光伏电站项目安装,但最后中标的企业只有正泰、昱辉阳光和尚德等寥寥几家民营企业,其他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央企。我们开始都想放弃了,但是后来考虑到规模只有20兆瓦,也不算很大,所以还是坚持了下来。”李仙寿说,公司经过对各方面条件测算后发现,企业获得的青海项目内部收益率在7.5%,“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种收益率是相当低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李俊峰也透露,“有的企业做得好,可达到10%内部收益率,有的可能只有6%。”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认为,比较可行的回报率应至少有8%的内部收益率。
另一家光伏企业高层则表示,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并不是一个高回报的行业,假设做了一个光伏电站,今后国家出台更好、收益更高的电价,那么企业可以将原先做好的电站样本展示给潜在客户。这是一个长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