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工程二期项目启动已有约4个月,近日就其实施情况进行了解。以“集中招标”、“分类直补”、“鼓励自发自用”为标志,二期项目中的各类政策相比缩水近2/3的一期项目更加趋于合理,然而也有不少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项目收益率与原来设想的10%尚有差距。
光资源定存亡
中投顾问高级分析师李胜茂称,根据他们调研走访的结果,在获得金太阳补贴之后,业主的年均利润在6%至10%之间。也就是说,10%的收益率是“上限“而非“下限”。
“项目建设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达10%以上,是四个部门当时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金太阳集中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一个设想。但是我也听说有部分企业的实际收益率可能没有这么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这里面光资源差异大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通知》中发现,《通知》规定统一按招标价的一半来补贴,而并没有对日照资源和发电小时数作出区分。
孟宪淦表示,我国幅员辽阔,在上海的光照条件下,太阳能电站大约可以实现1000小时的年发电小时数,而在西藏地区这个数字则能够翻一番达到2000小时左右,“这样发电成本就差了一倍。”
华泰联合证券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王海生曾经对“金太阳”业主的财务情况作过系统测算,他表示,集中招标设定了设备的成本区间,但是盈利状况还是差异化,而这种差异第一取决于当地光照情况,第二取决于融资成本,他介绍,虽然各地的光照和融资成本都不一样,但是国家给系统做的补贴基本是一样的。虽然采购统一招标之后系统整体的造价在18元/瓦左右,造价可测算,但是光照情况和资金成本却不可测算。“而且这两个因素的弹性非常大,最后造成每个项目之间盈利差异很大,由此也会造成业主获得回报的不确定性。”
“日照资源和发电小时数还没有很好地纳入‘金太阳’的考虑范围。‘金太阳’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因为操作起来很难。”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据悉,目前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实际可有效利用的太阳能资源数据掌握不足,而国内有关太阳能资源量的数据多为理论研究,与实际可利用量还有差距。
如果没有具体数据,能不能粗略地划分光资源呢?孟宪淦表示,他曾对我国的光资源进行过初步评估,并将我国分四类资源区,太阳能没有像风电一样出台四段式补贴电价的另一个原因是目前太阳能的规模较小,也没有出台上网电价。“既然是补贴,是帮你,就很难说是给多少才算合理。”
“难拿的是安装补贴”
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给出的数据显示,即使在年发电1100小时的情况下,金太阳工程仍然可以实现10%的盈利。
孟宪淦进一步解释到,关键设备最低中标价10.5元/瓦,按照50%的补贴比例,补贴约为5.25元/瓦,如果再加上4到6元/瓦的安装补贴,一个‘金太阳’工程项目得到财政补贴后成本可降至8元/瓦左右。这样,按照每年满发电1100小时来计算,项目发电成本在每度0.84元左右。
实现1100小时年发电小时数对光资源的要求并不算高,也就是说10%的盈利是一个保守估计,为什么很多项目依然达不到盈利预期呢?
“‘金太阳’二期的好处是企业只要付价格的50%给设备商,这就是说50%的设备补贴直接在拿货的时候就已经到位了。但是补贴的另一部分——4到6元的安装定额补贴比较难拿,还要经过层层申请,而且不是一次到位的。这也是企业面对的另一风险。”前述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
初步测算,由于安装补贴占到补贴后项目成本的50%-75%之高,这部分补贴不到位也就很容易影响项目赢利性了。
呼唤共同理性
其实,“金太阳”相较上网电价并非促进产业壮大的最好手段已是业界共识,但是由于各地区太阳能资源量不确定,设备成本也不确定,所以很难确定发电成本,进而很难确定合理的上网电价,二期工程的改变已是现阶段的巨大进步。
“这次财政部也给了拨款,这是好事。去年的示范工程已经比前几年进步多了。‘金太阳’都是自愿申请的项目,所以大家是不是也考虑调整对‘金太阳’的期望,它不仅仅是为了赚钱,也是一种责任。”孟宪淦说。
的确,一家计划上马“金太阳”项目企业的内部人士表示,由于二期的政策从补贴方式到招标方式都极大约束了项目业主的权限,该企业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影响。可见虽然二期项目让运营商降低了账面上的成本,但是项目业主失去了挪腾空间,减少了隐性的收入,他们对项目的期望也需要重新调整。
孟宪淦表示,对于“十二五”光伏规划目标可能上调一事,国务院正在调研并组织有关人员出具建议。而国家能源局内部人士透露,能源局《分布式能源建设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按照这个办法,企业除了自发自用外,多余的电还可以卖到电网。这些都将保证未来光伏市场合理的盈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