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之忧
实际上,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担忧一直是决策层的心头之患。在《条件》中也对潜在污染“严防死守”,对缺乏综合配套、安全卫生和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采取“一刀切”。
在业内,关于多晶硅是否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争辩却始终相持不下。“将多晶硅当做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与水泥、钢铁相提并论,忽略了这个产业中附加的高新技术,忽略了多晶硅本身是产生能源的材料。 ”上海太阳能学会理事长崔容强表示。
姚峰也强调:“多晶硅生产能耗的绝对量是大,但单位产值能耗并不大,因为它是产能材料,实质就是石油和煤炭,平均每消耗一度电可以回收15-20度电,所以不能用"高能耗"去定义它。 ”
但国家的忧虑也绝非空穴来风。 “虽然上游多晶硅并不牵扯太多出口,但绿色能源的循环是通过完整产业链来传递的,而我国目前没有完善并网发电,光伏组件90%都销往海外,所以等于是消耗了我们的人力和环境成本,为他人做嫁衣。 ”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称。
《条件》还强调,在农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周边1000米内不得新建项目,已有项目也将通过搬迁、转停等方式逐步退出。
催化洗牌
多数分析人士都认为,《条件》的出台表达了决策层催化行业洗牌的意图。而据了解,政策正是在多晶硅行业的各种博弈间走了一次 “平衡木”。据悉,2009年出台的38号文已判定多晶硅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当时民间的反响异常激烈。
不少中小投资者都认为,这有大企业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排斥后进入者而故意采用误导信息,从而造成工信部误判的嫌疑。对于究竟产能是否过剩,行业内也充满了不同意见。
“各部委也对市场反应给予了充分关注,通过对协会、各梯度企业的调研,最后才确立此标准。 ”多位资深人士都称,该标准属于“努力一下可以达到的”。也有分析认为,与38号文对比看,硬性规定标准几乎没有变化,但企业技术随着时间推移普遍有所提高,所以政府此次的态度实际偏向于温和。
除了政策出台前对适用环境的再三考量,姚峰认为这也是政策必经的吹风期、过渡期,“准入条件对一些小企业影响比较大,如果一下子出台阻力太大。 ”崔容强则表示,在《条件》尚未颁布时,由于银行信贷“闻风”收紧,已令一些中小企业主承担了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