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13个省22个地市出台了太阳能强制安装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有关太阳能利用的会议上透露。但是,随着各地强制安装政策的出台,一些地方由于相关配套政策缺位、缺少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产品的严格质量把关体系等原因,使“强制令”变成了有名无实的一纸空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大力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同时,没有忽略相关配套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他们迅速组织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北京首建标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等单位编制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11/T461-2010)》(以下简称《规程》)地方标准并已正式实施,为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以及推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让建筑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研究院 所 、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迅速了解新标准,他们还特意委托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组织了相关内容的宣讲活动,为太阳能与建筑的结合保驾护航。
与建筑结合更紧密
随着太阳能与建筑结合技术的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已经成为建筑结构的一部分。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技术标准部主任郑玉洁介绍说,由于原来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技术规范(DB11/T461-2007)》缺乏建筑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往往自成一体,与建筑脱节,作为后置设备在建筑上增设安装和无序安装使用。即使在房屋建设时考虑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也仅是简单的叠加或附加式安装,对原来完整的建筑外形和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未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安装位置和管线布置也难以与建筑平面、空间的布局、使用功能相协调,安全性也难以保证。由于2007版标准已过时,为了加快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推广工作,北京市出台了现行的《规程》。
据了解,2009年1月,《规程》讨论稿下发至126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同年3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项会议,决定修编2007年制定的标准。2009年9月,编制组在收到39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完成《规程》送审稿,并于同年年底报批。新《规程》在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两项国家标准要求编制的基础上,还参考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等重要的建筑设计国家标准及北京地区太阳能辐照资源、地理气候条件和本地区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数据。新《规程》重点强调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功能设计、施工和使用等方面与建筑常规给水系统的融合问题。
新增内容为建筑设计服务
众所周知,太阳能热水系统因地区纬度不一样,安装角度、集热器面积都有不同要求。此次新颁布的《规程》中,根据北京地区的具体情况,增加了设计计算的内容,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热源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的计算。
据《规程》的主编人之一,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委会主任罗运俊介绍说,为了方便建筑设计单位使用,此次特意增设了设计计算内容。因为太阳能是一种不稳定的能源,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太阳能热量的输出是不断变化的,不能同常规能源供热设备一样根据热量需求变化灵活调节,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运行时间与实际用热时间不可能一致,一般需要储存加以利用。而且太阳能设备的投资相对较高,从经济性考虑,建筑师设计建筑时需要留有合理的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面积,保证所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提供的热量能够满足大部分时间的热水需求。由于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实际运行中是太阳能加常规能源组成的双能源供热系统,虽然主要利用太阳能,但要靠辅助热源保障系统的连续稳定,所以在系统设计中要将辅助热源系统作为保障系统运行的主要热源来设计。除此之外,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常常受现场条件的影响,不同工程需要采用不同的供热水箱系统,为了避免造成各种浪费,热水供应系统也需要经过测算。
要功能更要美观
住宅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的实现需要多个专业的合作。首先是太阳能行业的产品开发与建筑设计行业一体化应用的同步进行;其次是选用的太阳能集热器在外形上与建筑造型的融合,这需要与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合作才能保证;最后是太阳能系统与建筑室内热水系统的融合,把太阳能的收集、贮存和利用与建筑室内热水供应、辅助热源等结合,既充分利用了太阳能又保证了室内热水的供应。由于太阳能建筑系统的特殊性,它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综合考虑,只要其中一个方面处理不好就容易降低系统的可靠性、实用性和美观性。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一体化是太阳能在住宅建筑中成功应用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此次编制的新《规程》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分为了集中、集中-分散、分散供热水系统3种形式,以适应建筑物的多样性。
宣讲会的主讲人、北京天鸣阳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鸣介绍说,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就是集中集热、集中贮热、集中辅助加热。安装这种系统的好处是集成化程度高、管路简单、初期投资较少。缺点是一旦某点出现故障,维修服务不及时将影响很多用户,使许多用户热水供应不能得到保证;在管路系统设计不当时,往往因支管较长,使用时需先放出较多冷水,浪费了水资源。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就是集中集热、分户贮热、分户辅助加热。它的优点在于集热部分可承压运行,系统闭式循环,避免因水质引起管路和集热器结垢,运行控制方式简单,而热水储存于每户中,可减少水箱占用屋面或地下室面积,整个系统的管路在建筑中不影响建筑美观,系统只需少量的循环水泵能耗,不存在计费问题,物业管理简单,不必考虑入住率的问题。但是,这种形式造价高于集热式,辅助加热能源单一。分散供热水系统就是分户集热、分户贮热、分户辅助加热。它能够使各家各户自成独立的系统,没有流量分配问题以及复杂的控制问题,安全隐患也比较好解决,但由于各户之间使用不平衡,不能够充分利用太阳能集热设施,利用率不高,造价相对较高。
建筑不仅需要实用还需要美观,罗鸣建议,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选择原则是能够实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在6层以下住宅建筑中广泛使用,6层以上住宅建筑采用集中-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