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财政部网站挂出《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09年出台的金太阳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
“正在对《通知》进行研究,以进一步了解对于国家的金太阳工程可以切入到哪一层次。”中盛光电董事长王兴华对记者表示,该公司已在江苏泰州兴建了十多兆瓦的太阳能屋顶项目,更为关心政策的调整对新建项目的影响。
根据《通知》,示范工程采用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以及储能铅酸蓄电池等关键设备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招标。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和能源局将共同制定招标方案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企业、中标产品及其中标协议供货价格。
据记者了解,此次统一招标项目涉及到200兆瓦规模,工程所支持的范围也由偏远地区扩大到东南沿海地区,将于9月28日正式招标。
中部一位光伏企业高管指出:“政策调整,是为了规范管理的需要,因为去年一些项目就出现以劣质产品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业内的反对声音比较大。”
他认为:“200兆瓦应属于642兆瓦盘子内容,而扩大到沿海地区,则因为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为完备的电网升压点支撑,更有助于资源的利用,去年江苏省全省的金太阳项目仅有近20兆瓦,占据全国1/6的规模。”2009年11月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共安排示范项目294个、642兆瓦。
在补助标准上,政策也进行了一定调整。通知规定,中央财政对示范项目建设所用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2010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比例暂定为50%,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项目为70%。车用动力电池(不含铅酸电池)回收用于示范项目储能设施的,参照储能铅酸蓄电池补贴标准给予支持。
示范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采取定额补贴。2010年补贴标准暂定为: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即“太阳能屋顶”)4元/瓦(其中建材型和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为6元/瓦),偏远无电地区独立光伏发电项目10元/瓦(其中户用独立系统为6元/瓦)。
“这较之去年、今年年初出台的补贴标准已有较大下跌,体现了国家期望以扩大装机规模来降低发电成本的意愿。”江苏中能一位高管举例,2010年4月财政部与住建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对于屋顶、墙面结合安装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原则上每瓦补贴13元,“现今已有50%以上的下跌”。
与原政策不同,此次通知还明确,条件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可进行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集中连片建设试点,规划装机总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兆瓦,一期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目前国内已建成的最大光伏电站亦仅为10兆瓦。
“如果以此推算,明年国内的光伏安装量即已超过500兆瓦的规模。”上述江苏中能高管分析,200兆瓦的光伏屋顶、280兆瓦的第二轮特许权电站招标项目,大多均会在明年完成;加之地方零星扶持项目,总体规模较为可观。
前述中部光伏企业高管则表示,正在等待《通知》进一步细化意见出台,“200兆瓦分配下来,全国可能上百个项目,建设的时间跨度也很大”,招标的设备如何与项目建设工期、物流配送等方面相结合,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2009年7月21日,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联合宣布正式启动金太阳示范工程,将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并计划在2-3年内支持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