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简称CPUC)近日公布一项新提议,决定实行一项旨在促进中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的新刺激计划。此项新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要求由各投资者控股的加州公共事业单位从规模在1至20MW之间的可再生能源设备处购买电力。
负责与CPUC共同实行该新政策的Vote Solar公司执行董事亚当·布朗宁(Adam Browning)表示:"加州政府的政策对于开发大型公共事业规模太阳能电站和发展小型家用商用系统来说是强有力的后盾,但是,这两种规模之间有着不小的落差。CPUC此次的提议旨在填补此空白,为太阳能市场的发展、就业岗位的增加提供又一良机,并在短时间内为加州新增了大量的清洁能源。"
"太阳能政策应可通过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可靠的市场机遇,为基金会提供长期的市场发展。"来自新政策另一支持者IREC的法律代理公司Keyes & Fox的凯文·福克斯(Kevin Fox)表示,"此计划通过新型定价机制达成了许多大型政策目标,同时还保证了加州纳税人的利益,并克服了美国市场所存在阻碍上网电价政策发展的法制方面的困难。"
CPUC在提议中表示,将率先在符合条件的中型可再生能源设备中选出1GW作为该政策的实验性实施对象。这就要求加州最大的三家由投资者持股的使用单位每年针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商进行两次招标活动。政府还要求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投标价格由低至高地分别与各开发商签署合同,直至当轮招标项目量全部完成为止。
此计划将使用标准化条款以降低交易费用,并为高效融资提供所需相应的合同透明度。所涉及项目的可行性将由安全开发机制以及相对较短的项目开发时间表保障。CPUC将对此计划作出最终裁定并最快将于三十天内正式实施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