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英建表示,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以及工业企业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按照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2012年12月31日前,对前100万平方米集热器面积,由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2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申请项目单体规模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相当于至少能得到2万元补贴。
在屋顶光伏发电方面,目前,每瓦的成本约40元左右。财政部一次性给予每瓦20元的补贴,在此基础上,北京还将对其每瓦补贴3元。
新规规定,今后,北京市宾馆、写字楼、污水处理厂、体育场馆等公用、商业设施以及北京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中,凡是采用与建筑物结合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能够获得1元每瓦每年的补助,这个补助将持续3年。
王英建解释说,到2012年12月31日前,对前20万千瓦的与建筑物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在享受国家的政策外,市财政还将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进行补偿。申请项目单体规模应大于50千瓦,这样换算下来,三年内,一个项目在北京市政府方面,最低能获得每年15万元的补助。
(编辑:xiaoy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