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 告 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冯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月秀、冯金生、万俊平、吕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冯月秀、冯金生和万
俊平还特别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钱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
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汤国强、赵政亚、刘定妹、朱国新和熊建华承诺: 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
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或“天龙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0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000万股,网上发行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1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8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天龙光电”,股票代码“300029”;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配售的1,0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3月25日起上市交易,
网上定价发行的4,00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2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
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时间较短,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
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12月25日
3、股票简称:天龙光电
4、股票代码:300029
5、发行后总股本:20,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冯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月秀、冯金生、万俊平、吕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冯月秀、冯金生和万
俊平还特别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钱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
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汤国强、赵政亚、刘定妹、朱国新和熊建华承诺: 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1,00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本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 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持股股数数量量 占占发发行行后后总总 可可上上市市交交易易日日期期
项目
项项目目
(股) 股本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股股)) 股股本本比比例例 ((非非交交易易日日顺顺延延))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61,192,406 30.60% 2012年12月25日
冯金生 25,207,594 12.60% 2012年12月25日
首 次 钱建平 4,800,000 2.40% 2012年12月25日
公 开
汤国强 30,000,000 15.00% 2010年12月25日
发 行
前 已 赵政亚 9,600,000 4.80% 2010年12月25日
发 行
刘定妹 9,600,000 4.80% 2010年12月25日
的 股
份 朱国新 4,800,000 2.40% 2010年12月25日
熊建华 4,800,000 2.40% 2010年12月25日
小计 150,000,000 75.00% -
首 次
网下配售的股份 10,000,000 5.00% 2010年3月25日
公 开
发 行 网上发行的股份 40,000,000 20.00% 2009年12月25日
的 股
份 小计 50,000,000 25.00% -
合计 200,000,0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HuashengTianlong Photoeletric Co.,LTD.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金生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金坛市思母路1号
邮政编码: 213200
电 话: 0519-82330395
传 真: 0519-82367120
网 址: http://www.hstl.cn
电子信箱: info@hstl.cn
董事会秘书: 陈柳
经营范围: 单晶硅晶体生长炉、单晶硅切割机床、单晶硅切方滚圆机、
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籽晶炉、钢球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 硅材料生长、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股)
姓姓名名 职职务务 任任期期 持持股股方方式式 持持股股数数量量((股股))
董事长 2008 年5 月29 日至
冯金生 直接 25,207,594
总经理 2011 年5 月28 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通过常州诺亚间接持
冯月秀 董事 间接
2011年5月28日 有24,476,962 股
2008 年5 月29 日至
冯龑 董事 -- --
2011 年5 月28 日
董事 2008 年5 月29 日至
李留臣 -- --
副总经理 2011 年5 月28 日
董事 2008 年5 月29 日至
陈柳 -- --
董事会秘书 2011 年5 月28 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罗实劲 董事 -- --
2011 年5 月28 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杨德仁 独立董事 -- --
2011 年5 月28 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周勤 独立董事 -- --
2011 年5 月28 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王玲 独立董事 -- --
2011 年5 月28 日
监事会主席 2008年5月29日至 通过常州诺亚间接持
万俊平 间接
市场部经理 2011年5月28日 有18,357,722 股
2008 年5 月29 日至
钱建平 监事 直接 4,800,000
2011年5月28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王洪忠 监事 -- --
2011 年5 月28 日
2008 年5 月29 日至
梅芳 财务总监 -- --
2011 年5 月28 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1、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诺亚成立于2002年7月8日,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注册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蓝色星空花园1-7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4042100995。常州诺亚除本公司之外未控制其他企业,此外,主要从事贸易经
营。公司股东构成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股东东名名称称 出出资资额额((万万元元)) 持持股股比比例例
冯月秀 20 40%
吕行 15 30%
万俊平 15 30%
合计 50 100%
合合计计 5500 110000%%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常州诺亚(合并)总资产为35,720.36万元,净资产(合
并)为19,274.61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5,911.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已经常州富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截止2009年9月30日,常州诺亚(合并)总资产为39,803.21万元,净资产(合
并)为25,105.95万元,2009年1-9月实现净利润(合并)5,712.05万元(以上财务数
据已经常州富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冯金生
冯金生:董事长、总经理,男,1952 年生,中国籍,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2 年至1992 年在金坛县五金机械厂工作,先后担任车间主任、供销科长、厂
长。1993-2002 年任常州华盛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1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获得常州市“十佳科技创业之星”荣誉称号。
直接或间接持有
直直接接或或间间接接持持有有
姓名 发行人的股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姓姓名名 发发行行人人的的股股数数 身身份份证证号号码码 住住址址 其其他他对对外外投投资资情情况况
(万股)
((万万股股))
持有上海恒圆电子材
直接持有 料有限公司20% 的股
冯金生 310442195209023113 江苏省金坛市尧塘镇
2,520.76万股 权、上海群英机械有限
公司40%的股权
冯金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上海群英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该公司成立于1981年6月30日;注册资本752.60万元;实收资本752.6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霍山路620号;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
件制造、销售。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上海群英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13.07万元,净资产
为1,469.34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60.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上海群英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28.50 万元,净
资产为1,536.52 万元,2009 年1-9 月实现净利润49.8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冯月秀、冯金生、吕行和万俊平,其中:冯月秀与冯金生
为姐弟关系,冯月秀与吕行为母女关系,吕行与万俊平为夫妻关系。为保证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冯月秀、冯金生、吕行和万俊平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冯月秀:董事,女,1948年生,中国籍,中专学历。1969年至1974年任职于
鄂西化工厂,1975年至1998年任职于常州第四无线电厂。现任常州诺亚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冯金生:简历详见本小节“(一)控股股东”。
万俊平: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男,1973年生,中国籍,大学学历。1996
年至2001年任职于小松(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5年任常州诺亚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公司市场部经理。
冯月秀、吕行和万俊平除常州诺亚之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冯金生控制的其他
企业情况详见本小节“(一)控股股东”。
上述四位共同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如下:
直接或间接持有
直直接接或或间间接接持持有有
姓名 发行人的股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 发行人的股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姓姓名名 发发行行人人的的股股数数 身身份份证证号号码码 住住址址 其其他他对对外外投投资资情情况况
(万股)
((万万股股))
持有常州诺亚科技有
冯月秀 2,447.70 320402194806281428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限公司40%的股权
持有上海恒圆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20% 的股
冯金生 2,520.76 320422195209023113 江苏省金坛市尧塘镇
权、上海群英机械有限
公司40%的股权
吕行 1,835.77 320402197511241422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无
万俊平 1,835.77 320421197307096212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无
五、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79,256人,其中,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
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序号号 股股东东名名称称 持持股股数数量量((股股)) 持持股股比比例例
1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61,192,406 30.60%
2 汤国强 30,000,000 15.00%
3 冯金生 25,207,594 12.60%
4 刘定妹 9,600,000 4.80%
5 赵政亚 9,600,000 4.80%
6 熊建华 4,800,000 2.40%
7 钱建平 4,800,000 2.40%
8 朱国新 4,800,000 2.40%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320,948 0.16%
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10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
161,474 0.08%
划-中国工商银行
合计 150,482,422 75.2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0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1,0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二、发行价格:18.18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
1、62.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6.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有效申购为62,51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
配售的比例为1.59974404%,认购倍数为62.51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
股,中签率为0.3985798401%,超额认购倍数为251倍。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不存
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90,900.00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63,193.70万元。
五、本次发行费用:3,090.51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6181元/股,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项项目目 金金额额((万万元元))
承销保荐费 1,500.00
评估、审计及验资费 329.00
律师费用 80.00
股权登记费、上市初费 20.00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 1,161.51
合计 3,090.51
六、募集资金净额:87,809.49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1939号《验资报告》。
七、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募集资金的数额及初步使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拟募集资金63,193.70万元。公司初步计划拟将
该部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
(一)建设光伏设备研究所。公司拟使用部分资金用于采购先进的研发设备、
仪器,开发软件和引进业内技术专家,用于公司单晶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锗
单晶炉、系列光学晶体生长炉、高纯金属提纯炉、切方滚磨机、多线切片机等系
列光伏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使得公司在保持现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引
领国内光伏设备技术发展方向。
(二)收购和兼并。公司拟使用部分资金用于继续收购兼并和参股业内优质
企业及公司产品的重要部件供应企业。公司目前已对从事硅棒数控多线切割机的
新乡数控进行投资,今后还将抓住市场机会进行适当的并购。
(三)补充业务规模扩大所需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较
大幅度的增长态势,预计未来几年也将保持稳定的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会随
之增加,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因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流动资金。
以上计划为本公司初步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还未经过公司相应的决策
程序。
本公司承诺:超募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上市公司
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
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上市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642元(以截止200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2943元/股(按照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
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9 年12 月8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
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1、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3、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4、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2楼
5、联系电话:021-22169999
6、传真:021-22169344
7、保荐代表人:朱永平、刘海涛
8、项目协办人:周平
9、项目组人员:卢文、杨轶雯、张芳、陈钢、王景旭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
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光大证券同意
担任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