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6月15日上午的2009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上,市建筑节能与建材办对外宣布,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门资金,对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今年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的补助标准为每应用太阳能发电1瓦即可获得20元补助。
此外,北京市发改委还在节能展上发布《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规定,本市公共机构、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其他用能单位,一旦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将区别不同类型予以政府资金支持。投资补助比例与项目实施后节能量挂钩,对改造后节能率在15%至25%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20%的补助,对改造后节能率在25%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30%的补助。
(编辑:xiaoy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