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瓦辛格州长周一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规定加州的公用事业公司,在2020年前,把三分之一 (33%)的电力变为由再生能源所产的电力。图为史瓦辛格在记者会上展示他已签署的行政命令。
史瓦辛格州长周一签署了一项加速使用再生能源的行政命令,这项行政命令规定,加州的公用事业公司必须在2020年前,把所供应的三分之一电力,变为再生能源所产生的电力。
史瓦辛格在签署有关行政命令后说:「现在是加快加州使用再生能源的时候,而这项新目标,则是全国最进取的。」
加州现有法律已规,在2010年前,公用事业公司所供应的电力,20%必须是由再生能源所产生的。史瓦辛格周一所签署的命令,则把目标提高至33%。
州长的助理周一表示,州政府将会拟定法案,规定33%的目标,然后向州议会提出;有关法案还会规定,违反规定的公用事业公司,将会受罚,另外,有关法案又会设法,降低再生能源的产电成本,以便提高再生能源的竞争力。
将于下月1日上任的州参议会新议长达瑞尔‧史坦堡称赞史瓦辛格签署的命令,并且说,州议会在下月复会后,可于90天内,通过州长提交的有关法案,让新的标准可以实施。
虽然州法已规定,在2010年前要将20%的电力改为再生能源所产的电力,但是去年加州从太阳能、风力、地热、水力和其它再生能源所产的电力只占12%。
史瓦辛格州长周一另外又签署了一项协议,有关的协议规定,加州能源委员会和州渔猎局将会合作,加快向再生能源发电的兴建计划发出许可证;这两个州政府部门将会同时审批有关计划申请的许可证,以便缩短审批时间。上述两个州政府部门还会与联邦政府的垦殖局和渔猎局合作,以便加快申请许可证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