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与海润科技签订了《多晶硅供需合同》,目前,海润科技向宁夏阳光支付的共计1.5亿元定金已经到位,其余事项按合同执行。
11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签订了《多晶硅供需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本合同签署后,海润科技于2008年8月20日前向宁夏阳光支付第一笔定金计壹亿元人民币,于2008年10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定金贰亿元人民币。在2009年1-6月份宁夏阳光向海润科技供货时,按当时约定的价格,海润科技全部带款提货,2009年7月份开始供应的货款,按约定比例在海润科技预付的定金中扣除同比例的货款,其余款带款提货。海润科技预付的定金于2009年底前全部抵扣完。
海润科技向宁夏阳光支付的第一笔定金计壹亿元人民币已经到位,第二笔定金目前已到位伍仟万元人民币,其余事项按双方签订的《多晶硅供需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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