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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光伏新政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

发表于:2015-06-16 08:39:51     来源:中国能源报 肖蔷 成思思

三部委6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市场引导、产品准入标准、财政支持、产品检测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执行标准,我国光伏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加速。

实施差别准入机制

意见提出,近年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

“光伏产业下一步该怎么走?这是目前行业面临的最核心问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此次意见给出明确答案,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技术优势,技术创新与进步才是我国光伏产业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将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加速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提高光伏产品准入标准要求

此外,意见也对光伏产品的准入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等。

“目前光伏行业的龙头制造企业基本都能达到这一标准,但对处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而言,实现这一标准还存在一定挑战性。”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谢健对本报记者表示,“以多晶硅电池组件为例,光电转换效率为15.5%的多晶硅电池组件成本比一般多晶硅电池组件成本高0.05元/瓦—0.1元/瓦。虽然价格看似不高,但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本,包括科技研发、设备改造等。这也恰好从侧面体现了意见的宗旨——鼓励科研、优胜劣汰。”

“任何政策都要看能否落地。意见中有很多落实细则,比如在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中,根据指标,2015年6月后开始安装并网的项目使用60片156多晶组件,必须达到255w,否则拿不到国家补贴。这次的文件对于从业者会有比较大的影响。”IHS高级分析师谢锋说。

多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专门针对我国光伏业行业发展的短板设定,对行业将产生积极影响。“随着文件执行,将实现行业通过技术升级,达到效率提升,进而最终实现成本降低的目标,给终端市场带来利好和推动。”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磊告诉本报记者。

领跑者”获额外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三部委首次将“领跑者”计划准入标准进行量化,且明确提出将以政策资金和政府采购方式对“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进行政策倾斜。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曾发布《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其后,国家能源局也首次提出光伏行业“领跑者”专项计划。

意见明确,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领跑者’计划的意义在于鼓励技术领先产品的普及和推广,进而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光伏企业进入该计划的唯一敲门砖便是技术。目前能达到光伏‘领跑者’的企业并不多。除晶澳等大企业可以批量出货外,国内其他光伏企业出货量都比较少。”孟宪淦说,“‘领跑者’计划还将产生一些积极影响,比如帮助龙头企业从价格战中解放出来。”

据了解,“领跑者”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国家能源局提出示范工程的主要技术进步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等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比选机制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

此外,根据意见,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将优先享受相关政策的扶持。比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以及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领跑者’将被优先选用。

对于众多光伏企业担心的评价体系问题,意见明确,将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全过程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后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责任编辑: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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