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0年,我国能源关键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自主可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技术和产业体系全球领先,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有效保障高效智能能源勘探开发、低碳高效能量转换、低成本高可靠能源存储、高效稳定能源输送等战略任务,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发改委及海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光伏一体化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有力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和立面建设,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可用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学校、医院等其他公共机构屋顶可用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实现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有效提升。到2030年,新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560兆瓦。
9月18日,上虞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区级补贴兑现建议方案公示,文件指出,上虞区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后续政策若有调整,按新政策实行。
9月1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一、存量项目1、机制电量规模。按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执行。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机制电量竞价。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9月15日,江苏省宿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外地个别光伏企业(代理商)及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签订不规范协议引发争议事件频发。鉴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法律事项多、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排除隐患风险,明确提示四大类风险,并给出具体防范建议。
9月17日,浙江宁波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的解读,提出新增工业企业“双碳”政策,对首次取得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奖励3万元对获评慈溪市零碳(近零碳)工厂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25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定价格套餐电量比例不宜高于50%。在比例分成、浮动价格套餐中,鼓励与现货价格传导的电量比例为5%-10%。同时设计并推出与中长期、现货电力市场价格相衔接的分时固定价格、分时浮动价格等两类标准化零售套餐,其中分时固定价格套餐支持按24个时段分别约定价格,分时浮动价格套餐按批发市场年度长协交易各时段均价、月度竞价各时段价格、月内能量块各时段价格、实时市场用户现货统一结算点各时段算术均价等进行浮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文件明确,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依托能源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稳定电力装备需求。加快推进陆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水风光一体化开发。
9月16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增量竞价方案明确,原则上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组织竞价,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各类型纳入机制电量规模,可参考新能源分类规划建设目标、项目年度预计投产情况等因素确定。如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统一合并竞价。
接入增量配电网的各类新能源利用率不纳入自治区级电网新能源利用率统计范围。自治区级电网不向增量配电网收取高可靠供电费用。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内建设独立新型储能设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运行。自治区级电网企业应向增量配电网公平无歧视地提供电网互联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