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蒙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内蒙古能源局公开征求《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17:03:43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要求,规范蒙东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营,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加快推进蒙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编制了《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福建泉州:拟废止一则分布式光伏政策来源: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08 13:42:53

日前,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就废止《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同时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泉州宋元世界遗产保护区等法定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的从其规定。因此拟对该《通知》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两部门:加快在电力市场、场站智慧运营、新能源规划等方向的人工智能应用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10:52:33

到2030年,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能源与人工智能融合的理论与技术创新取得明显成效,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跨领域、跨行业、跨业务场景赋能,在电力智能调控、能源资源智能勘探、新能源智能预测等方向取得突破,具身智能、科学智能等在关键场景实现落地应用。

广东:推动光伏、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5-09-08 09:15:00

根据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围绕电池、光伏、海上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纺织、钢铁、铝、陶瓷、家具等产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作用,将产品碳足迹列入贷款和融资主体绿色低碳水平评价指标。鼓励全运会等重大活动的特许经营商品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

北京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全部纳入机制,0.3598元/度;增量执行≤12年来源:北京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08 08:44:38

9月5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点如下:一、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并网容量未达到核准(备案)容量的新能源项目,原则上视作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已并网容量部分对应的上网电量纳入机制,后续并网容量对应的上网电量不再纳入机制。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10月4日。

四川“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0.4012元/kWh,增量竞价区间0.2-0.4012元/kWh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05 15:14:12

2025年、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上下限分别按0.4012元/千瓦时、0.2元/千瓦时确定。后续年度竞价上下限水平另行明确。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强化与储能发展政策协同。上述配储的新能源项目月度支持机制电量,2025年参照《2025年全省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规模计划》中明确的支持小时数和分解原则确定,2026年起按12.5小时确定。

青海:统筹发展风电、光伏、水电,进一步优化发电运行机制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05 09:39:23

9月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青海省发挥绿电优势推动产业外向型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统筹发展风电、光伏、水电,进一步优化发电运行机制,实现风光水互补,保障绿电稳定供应。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发展风电、光伏、水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四)健全绿电市场机制。

四川:售电公司批零价差高于7厘,收益或与用户五五分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05 09:11:27

9月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意见稿指出,为进一步向零售用户传导市场改革红利,2026年考虑设置批零收益分享机制。通过零售套餐签约方式,由经营主体双方结合生产用电情况,自主协商批零价差回收基准及分成比例;当零售用户未能与售电公司自主约定批零价差分成比例时,默认以7元/兆瓦时作为批零价差控制基准,并对售电公司超额收益实行五五分成。

天津最新分时电价:12:00-14:00低谷时段,电价下浮60%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05 08:41:33

日前,天津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后的峰谷时段具体为:(一)7、8月峰时段:15:00-23:00;平时段:00:00-01:00、09:00-15:00、23:00-24:00;谷时段:01:00-09:00。除7、8月以外的其他月份,中午12:00-14:00执行2小时谷段电价。文件指出,峰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60%、谷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21省“136号文”落地,下半年光伏该投哪里?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9-04 20:17:57

按照“136号文”要求,各地需结合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消纳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经索比光伏网梳理,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已有21个省市先后出台细则。集中式光伏保障比例收紧,区域差异大。下半年,该投哪里?随着21省市承接“136号文”的陆续落地,对于投资者而言,哪些地区仍具备投资潜力,已成为关注的焦点。2025年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光储论坛暨第五届华中光伏论坛将于9月25日在武汉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