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6月30日启动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涵盖风电和太阳能(含集中式光伏、光热及分布式光伏)两类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分别为79.84亿千瓦时和32.31亿千瓦时。申报规则明确: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核准容量乘以上年度平均利用小时数(风电1880小时、太阳能1022小时)再乘以50%计算;竞价实行分类报价,风电与太阳能项目均须在0.150—0.262元/千瓦时区间内自主申报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内蒙古鄂托克旗正式启动2026年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其中包含6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该项目依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能源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由旗能源局牵头、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优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就近接入、就地消纳”,鼓励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嘎查村、校园等零碳场景深度融合。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发实力与良好信用,严格履行建设时限(光伏12个月内投产、风电18个月内投产),严禁倒卖指标。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前期进展、乡村振兴贡献及设备先进性等维度,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结果经旗政府确认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批复。
6月17日,农发新能源(巴彦淖尔市)有限公司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公告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数智化庭院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三期)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主体单位未如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拒收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经我方书而催告后仍未约,
湖南启动“十五五”风电及集中式光伏项目申报,总规模上限3000万千瓦。明确排除“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老旧改造、分散式风电及220千伏屋顶光伏等项目。强调消纳条件、电网接入与经济性,优先支持共用送出工程、升压站等集约化项目。投资主体由市州一个月内确定并上报。
河北启动2026年风电光伏项目申报,总指导规模2376万千瓦。明确“不需指定投资主体、强化用地与选址审核、2029年底前全容量并网”三大原则,创新推行“双盲”评审招标,并鼓励零碳园区布局分散式风电,推动能源强省建设提速。
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
云南省普洱市启动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涉及白沙河与景迈机场两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36.56兆瓦,总投资约6.01亿元。其中,白沙河项目位于镇沅县,装机110兆瓦,投资估算4.84亿元;景迈机场项目位于澜沧县,装机26.56兆瓦,投资估算1.17亿元。两项目均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优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由社会投资人承担全部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招投标、并网接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并自负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全部费用与风险。
乌兰察布京大1500MW“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于2023年4月纳入内蒙古第三批大型风光基地正式清单。项目位于乌兰察布丰镇市荒山区域,规划建设12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及22.5万千瓦/4小时储能系统;配套建设3座220kV升压站(各汇集500MW新能源)和1座储能站,并通过单回220kV线路接入新建500kV升压站,最终经“京隆-大同-房山”500kV通道向京津冀北电网送电。2024年6月8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就该项目启动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服务覆盖招标、初步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等全周期阶段。(199字)
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启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1.99兆瓦光伏项目的钙钛矿光伏组件采购工作。该项目位于禄口机场T2航站楼停车场,计划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设备交付。采购面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9时。合同付款方式为分阶段支付:签约后付30%预付款,发货时付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结清;运输由卖方负责并承担配送责任。该采购是东部机场集团推进绿色能源应用、建设机场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重要环节,标志着钙钛矿光伏技术在大型交通枢纽场景的实质性落地尝试。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2026年5月30日正式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旨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沙漠生态治理。该项目严格依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光伏治沙的政策要求,强调“建设与治理同步”——即光伏设施与沙化土地治理须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申报主体为具备投资实力、技术经验及良好信用记录的能源投资企业,支持单一企业或联合体参与;申报方须满足法人治理健全、资产优良、负债合理等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经旗区能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能源局。此举标志着鄂尔多斯在“沙戈荒”地区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