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格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参与)七、加快办理土地林地确权登记(十四)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尚未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
文书和同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嘱托文件,集中办理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本通知自2025年7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7月1日。有关条款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见附件
,不得擅自增加备案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平台告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
违章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占地应符合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行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第二十五条
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的主体应当满足相应资质
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供电部门直接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供电部门按月集中向市发展改革局备案。第九条用户申请光伏报装、增容,但物业权属证明不齐全的,供电部门应当对用户申请光伏的现场进行
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第四章 项目并网登记第十七条供电部门负责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登记。第十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申请并网时应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
项目备案机关,修改相关信息,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第八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供电部门直接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供电部门按月集中向市发展改革局备案。第九条用户申请光伏
)事项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第十六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第四章 项目并网登记第十七条供电部门负责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登记。第十八
盘活利用转让,对于项目投资额未达到投资总额25%转让的,可通过预告登记保障受让人合法权益,在投资额达到法定条件后办理转让手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12.优化项目用能配置。在确保完成
生产性用房的,不再增收土地款。对纳入省市县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地价款,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地价的50%,余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之内交清,不计利息。(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
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局、浦江金融监管支局)(三十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及居住证互认互通。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存量建设用地5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支持七条重点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商务局)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牵头)推动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
生产时序等系列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二十二)对因增资扩产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积极安排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标准厂房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登记;对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立一企一策机制,加强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强化政策落地落实(二十四)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政策主动
内容建设实施,对于备案容量与申请内容不符的,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二)工作流程。自然人户用光伏电站建设工作流程为:由国网绥宁供电公司直接登记核实个人身份证明、自用住宅产权证明、自然人自购光伏设备发票、个人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自行进行竣工初验,县发改局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及长铺镇、长铺子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其他乡镇的户用屋顶光伏
救助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制定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修订婚姻登记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基金会
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献血法修订草案、不动产登记法草案。预备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预备修订全民健身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
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对于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要件齐全的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支持符合规划条件的服务区等附属经营场所按政策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对
开发沿线资源,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等方式,因地因需实施“高速+”项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