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嘉兴市秀洲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4.37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4.376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光伏方阵用地协议租赁使用权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租赁1宗国有光伏方阵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单价647元/亩/年,总租赁价格821140元。
2月13日,石柳光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根据公告信息,本次出让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导,申请人可自2026年2月13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下载相关文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5:00,缴纳竞买保证金135万元。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国能集团泉港南埔温排水区域75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意见》,经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在合法有效的海域使用权证范围和年限内永久占用泉港区一般湿地58.6969公顷,临时占用一般湿地8.2084公顷。
与此同时,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将按程序退回当地政府,公司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正式签署了《土地收回协议书》,待与当地政府部门商定新的项目用地所有细节后,将重新签署投资协议及项目用地协议,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废止内财税〔2017〕2010号文件的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废止。
10月27日,甘肃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注销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原规划许可内容,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决定注销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原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予以公告。
10月23日,云南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开红河州能源局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 答复文件针对景伟委员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土地租赁、促进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的建议》(第139号)提案。红河州能源局表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均已出台光伏项目土地租金指导标准文件。同时,在《红河州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全周期管理若干措施》中已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在省级年度新能源建设方案下达后1个月内制定出台新能源用地租赁指导价,光伏项目用地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同区域土地流转市场价15%,为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可操作性。
8月2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补充通知》政策解读。划清光伏建设用地禁区”。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无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8月22日,长源电力发布两则光伏项目进展公告。截至目前,浩口光伏项目光伏场实际有效可用地面积3772亩,共布置57个发电单元。长源电力表示,由于光伏用地政策收紧,项目所需建设用地难以落实,导致剩余工程无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