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下发风、光指标规模总计14.07GW,其中光伏7.74GW,风电6.34GW。
12月18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比例有关规定与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相同。
12月15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docx
12月1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周期一般为3至5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前瞻布局发展能源互联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山西行动。“十四五”时期是山西发展历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法治山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前瞻布局发展能源互联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近日,以“走进开发区·推动零碳化”为主题的活动在江苏顺利开展,中国开发区协会零碳园区专业委员会汇聚了众多权威专家和行业头部企业,调研多个具有差异化实践路径的园区,共同推动零碳技术集成与项目落地。晶澳智慧能源的参与,为江苏乃至全国的零碳园区建设注入了创新动力,展现了企业在推动能源转型、践行绿色责任方面的坚定承诺。
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11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拥有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二是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平稳有序发展。
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