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废止内财税〔2017〕2010号文件的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废止。
定性(按“草地”或“未利用地”)可能存在分歧。对此我们提出的风险防范建议为:事前确认:项目方在占用“其他草地”前,需与属地税务部门明确该地块的征税属性;分类申报:若被认定为应税土地,应按永久占用或临时
自由裁量,进一步加剧了光伏用地成本风险。光伏們获悉,有投资商表示在南方某省以及西北某省份开发光伏电站项目时,尽管占用的是未来用地,但当地税务部门仍要求缴纳耕地占用税。“在项目开工前并不会提,一般都是
利益分享机制。(一)转入地和转出地税收分享机制由双方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联合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申请,自治区财政厅按程序通过自治区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调整事宜。(二)转入地负责征缴“飞地园区”税收。企业
非技术成本,抑制企业投资开发新能源的积极性。例如在2018年第二批光伏领跑者计划中,某项目并网11个月后被当地政府征求1000多万土地税费,企业卖电收入(补贴未发)还不够缴纳税费。此后实施的第三批光伏领跑者
计划中,青海海西、德令哈两个领跑基地都因涉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被暂停,直到这一情况整改完成后,项目才得以继续推进。能让领跑的优秀企业都屡次“踩雷”,可见土地税费有多复杂。事实上,投资企业对光伏用地禁区
项目特点和当地税法,制定全面的税务规划,优化税务支出结构。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罗马尼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税负。与税务专家合作: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税务专家,确保税务规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运营过程中也会有更多的要求和规定,笔者团队服务过多家复合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近期出现了部分项目因运营的复合光伏项目所占农用地没有任何种植和产出,在事实上没有实现“复合”,被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照占用耕地
规模在本次竞标容量中占比超三分之一,位列所有竞标公司第一!项目建成后将帮助哈萨克斯坦提升新能源占比,同时在增加当地税收就业与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国内为基,全球布局。阳光新能源持续搭建
从2013年国发24号文首次出台光伏用地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来,土地问题便一直贯穿着光伏行业,尽管在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国家到各省市级均出台了多个光伏用地政策,但光伏用地问题,尤其是土地税,由于国家
光伏基地的前期需一次性缴纳的土地费用将高达2.2~2.5亿元”,青海某投资商强调到,“伴随地方财政的吃紧,预计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启动光伏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甚至是从严征收。”多省份拟征收光伏用地税,用地
自“十三五”我国光伏应用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以来,用地问题一直是行业公认的“三座大山”之一。时至今日,随着我国光伏电站装机进入大规模增长的新阶段,用地风险、租金成本、土地税费依然是电站投资的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