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东北电网新能源发电量达1206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超35%,居全国区域电网首位;新能源最大发电电力达5167万千瓦,占总发电电力和用电电力比例分别达68%和73.9%,均创历史新高。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国网东北分部牵头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滚动研判消纳形势,优化水电水库调度、安排核电机组调峰、充分调用抽蓄与储能资源,并通过省间现货、中长期交易及互济机制扩大外送与区内调节能力。年初以来,新增1248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并网,总装机达1.4亿千瓦,占比突破50%,在装机快速增长背景下,新能源利用率保持高位稳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近日,在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边会上,国家电网公司正式发布《全球分时分区电碳因子巴西倡议》,呼吁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组织、认证机构、跨国企业与数据库,积极投入分时分区电碳因子的测算研究与实践应用。作为该倡议的积极响应与坚定支持方之一,特变电工携手51家国际顶尖机构与企业,共同完成了《全球分时分区电碳因子巴西倡议》的签署。全球分时分区电碳因子巴西倡议电力碳核算是全球减排的底层基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形势下的新能源开发资源配置。第四章自治区审核纳规并公布第十三条自治区能源局负责组织审核各盟市申报项目的技术方案、建设条件等,形成年度批次项目纳规清单,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后,由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实施。
9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表示对《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等四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明确对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等新业态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适应公共电网需随时提供稳定供应保障服务的形势,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发改委表示,将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四个办法,按程序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