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11月26日,四川发展改革委员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答复咨询者关于“规模较小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程序”相关问题。答复: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第18问明确,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并按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有关管理要求执行。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尽管其能量转换效率不断提升,但较差的光稳定性和抗疲劳性能阻碍了其实际应用与商业化进程。本文中山大学吴武强等人提出了一种新型“动态缺陷管理”策略,有效缓解了锡铅钙钛矿的光致降解,显著延长了器件寿命。茂金属插层与钙钛矿晶格中金属阳离子之间的强配位作用有效钝化了晶体缺陷,使缺陷密度降低34.5%,并抑制了非辐射复合。此外,茂金属及其对应阳离子可作为氧化还原对,提供动态、连续的修复机制,以循环方式恢复光诱导缺陷。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11月5日,河北省发改委就《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未纳入年度竞配项目清单的项目,不得开展投资主体竞配工作。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开发建设“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配。
10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对现行有效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予以集中公告。华晟新能源凭借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绿色制造及规范管理等方面持续的卓越表现,继续位列该权威名单之中。《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是引导我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与结构优化的重要文件。工信部此次公告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是对华晟新能源过往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华晟未来发展的鞭策。
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50%。
10月24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光伏发电管理的通知。文件指出,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明确的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分布式光伏发电类型外,其他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
论文概览人为矿物循环为光伏发展中的资源供应和废弃物管理双重挑战提供了协同解决方案。研究首次证实光伏回收在资源安全、经济效益与碳中和目标间的协同效应,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这些结果表明,在积极脱碳的情景下,循环供应链在抵消原生需求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些研究发现不仅为全球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洞见,也为推动全球能源公平转型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