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其安全性、可建设性相关情况的材料,投资主体对提交备案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所有权材料: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前即2021年
、合法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与用户签订的建设场所及附属设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等。所有权材料: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前即2021年8月14日前
建设,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者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严禁在项目所依托房屋庭院
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利用农牧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牧户同意,切实维护农牧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牧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牧户住宅。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一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应做好选址工作,选址应
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第三章 备案管理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由各地行政审批部门或
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依职责参与)10.推进绿色低碳住宅建设。适应气候特点,合理确定住宅朝向和窗墙比。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和建筑遮阳。推行
发电项目。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征得农户同意,考虑房屋结构安全,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投资主体不得利用居民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不得向居民转嫁金融风险。第七条
控制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资源,不得限制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者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
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
。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应当责、权、利对等,不得转嫁不合理的责任与
、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利用农户住宅建设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根据电网企业上报的电网承载力评估 结果,对无法满足
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
。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应当责、权、利对等,不得转嫁不合理的责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