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意见》明确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集成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统筹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强化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提升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意见》提出了加强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一体化配置的新思路。为实现有限资源条件下的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意见》结合不同区域空间要素和能源资源特点,提出多种类型复合开发利用方式和空间资源集约利用路径。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能源发展理念和模式创新升级,坚持技术创新、产业协同,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将有力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紧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将有效助力以绿色为底色、以创新为引擎、以融合为特征的经济社会变革。
就近协同布局是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发展的基础。为此,《指导意见》将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作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支持新能源进一步拓宽利用途径。《指导意见》从项目投资开发管理、电力调度机制、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为新能源与消费侧的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科学规划和有效消纳——《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解读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已达到14亿千瓦,提前实现了2030年发展目标。因此,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的实时电力平衡、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有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此外,新能源就近消纳从电力系统整体经济性而言是最佳方式。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多元消纳、市场引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优化系统调控,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目标明确。《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打通新能源消纳堵点,确保新能源在服务国家碳达峰目标中发挥关键作用。(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意见》推动以完善市场机制作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
9月24日,我国宣布了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提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到2035年达到30%以上,展现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9月24日,我国宣布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我国已提前6年实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目标,为全球能源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2025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下,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明显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一个多层级、多品种的市场体系,如何实现下一阶段2030年基本建成目标,朝哪个方向走,怎么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以来,电能量市场基本以中长期市场为主,2018年部分省份开始了现货市场的探索,今年底将实现全国范围内现货市场全覆盖。
《方案》明确存量集中式项目机制电量不超过上网电量的12.5%,加上目前约60%电量进入中长期市场通过中长期合约锁定收益,整体实现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约80%电量的收益保障。《方案》将增量新能源项目收益与系统贡献有效衔接,推动新能源从“被动接入”向“主动支撑”转变。为适应湖北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方案》建立了新能源发电技术指标达标激励约束机制,有奖有罚,对未达标项目实施经济性惩罚措施。
近期,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报告研究了国际新型储能发展形势,全面梳理了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发展情况,展望了2025年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趋势,并总结了2021—2024年中国新型储能发展大事记。此外,新型储能在电网替代、需求侧响应等场景的价值核算体系尚未健全,制约多元化商业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