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志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志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与此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廖志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值得注意的是,廖志远近日被江西证监局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及实控人廖志远等5名责任人被合计处以2350万元罚款,廖志远、张忠安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光伏跨界扩张中的违规乱象终被监管定性。经查,*ST沐邦的违法事实直指光伏业务核心。同时,因违法情节严重,廖志远、张忠安被处以6年证券市场禁入,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ST沐邦表示,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月18日,*ST沐邦发布对上交所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重点披露光伏业务收入真实性、四季度营收大增、内控缺陷整改、资产减值及退市风险等核心问题。前十大光伏客户贡献收入约2.56亿元,悦达通以1.04亿元居首,扬州点能、江苏林洋、安徽仕净、宜昌南玻等位列其后。资金与债务风险持续暴露。但审计尚未结束,营收真实性、减值计提充分性均存在不确定性。
*ST沐邦发布公告,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数量为173起,涉及金额合计约为1.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ST沐邦表示,鉴于本次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公告,ST华西于2025年2月17日向中国银行自贡市分行借款800万元人民币、于2025年3月3日向中国银行自贡市分行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前述两笔借款均为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材料采购、支付货款等。截至公告日,ST华西除2800万元贷款未归还外,另有尚未到期的600万元保函金额。ST华西在公告中指出,因前述债务逾期,银行将对该两笔借款做逾期处理,将对公司的银行征信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3月4日,ST泉为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如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财务数据与前述初步测算结果相差不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泉为”变更为“*ST泉为”。屋漏偏逢连夜雨,公司近期还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3月2日晚间,多家光伏企业披露股份回购进展,回购金额合计13.37亿元。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承诺的回购资金总额区间,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截至2026年2月28日,禾迈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92元/股,最低价为9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358,244.75元。
公告显示,2020年被告一四川中蜀将阜新市晶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B标段50MW工程分包给原告,原告施工完成后,被告一四川中蜀始终不给原告结算。经过原告核算,原告应得的工程款数额为12,458,119.84元。*ST天龙表示,截止至公告日,四川中蜀尚未支付款项,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2025年度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
*ST沐邦发布公告称,2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对沐邦高科罚款700万元,对廖志远罚款800万元并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对其他责任人张忠安、汤晓春、张忠华、黄美亮分别处以35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罚款。
2月27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ST沐邦、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廖志远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股权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问题等违规行为,江西证监局决定对*ST沐邦和沐邦控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廖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