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告,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设施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
5月19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全省新增海上风电、光伏装机翻一番,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增量确保达到1700万千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属地政府按照“一单元一方案”的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方案,单元内规划光伏安装总量规模原则上应在500千瓦以上,景区、集镇、沿街道路等重点区域屋顶光伏安装原则上须按照“平改坡”美丽工程实施,光伏组件需与建筑有机结合,高度不得超过3米。
5月16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河北省“十万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表示,推动生产设备上云。推动企业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上云,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设备使用效益。
5月17日,江西省政府发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提出新能源发展目标是,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优先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以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苏州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按照《“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
5月13日,辽宁省发改委正式发布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并要求于2022年5月19日前实名书面反馈。
2022年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是着力推进五个转型。一是能源发展从集中为主向集中和分布式发展并重转型,更好适应能源变革趋势,推动清洁能源加快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