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违法用地严肃查处。
为优化调整桥头镇能源结构,有效推进全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水平,近日,桥头镇人民政府发布《桥头镇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
6月6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增加值百亿元级企业3-5家,十亿元级企业30家,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市场活力迸发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3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3000万千瓦左右、光伏5000万千瓦左右、水电(含抽蓄)224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1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左右,地热能供暖面积2000万平米左右。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的目标。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0%以上。
日前,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存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019年之前安排的存量项目原则上应用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的项目予以清理废止
近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鄂尔多斯市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46.6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为2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为26.6万千瓦。具体各地分配规模如下表所示。
6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该文件是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的文件,即自然资耕保函〔2022〕41号 《关于请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
6月1日,瑞安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咨询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小型家庭用户项目,以及400KW及以下的小型光伏发电项目,需有实际项目经验的光伏系统集成企业进行设计、咨询和安装;40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运维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