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加快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建设。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成为全区电力增量主体,装机规模实现翻番,到2025年达到3250万千瓦以上,全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750万千瓦以上。根据2021年宁夏累计风光装机规模来看(光伏13.84GW、风电14.55GW),预计“十四五”期间,光伏新增规模超18.7GW,风电新增3GW,总计风光新增21.7GW。
近日,山东胶州市发改委发布了《胶州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应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明确“集中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为主的实施路径。鼓励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按照“光伏+储能”方式推进,应以不出现长时间大规模反送、不增加系统调峰负担为原则,综合考虑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减少对其他灵活调节类电
9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该细则资助项目包含: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项目、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运输结构调整资助项目、冷链物流发展资助项目、物博会展位费资助项目、深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
根据通知,对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20日,备案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集中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清理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用地是否落实;项目是否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形成固投情况等。清理排查工作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
湖南省内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对在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项目,在计算其作为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的容量时,分别按照装机容量的1.5、1.3倍计算;对放电时长超过2小时的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储能设施,按照等效时长2小时的原则,通过电量折算先关容量。
《通知》表示,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
硅能源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是实现能源开源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进能源革命,破解未来能源供给瓶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夯实我省制造业新优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能源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推动硅能源产业成为我省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中体现广东速度和广东担当,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9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山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等建设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
8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公示了《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中对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做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