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还提出,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12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文件提出:加强数字赋能绿色发展。推进港口岸电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岸电服务水平和岸电使用监管能力。鼓励“光伏+”储能、“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及设备迭代升级。推动码头运载设备电动化,提升新能源水平运载设备比例。推进能耗智能监测、能源智能管理、环境智能监测等系统的应用。鼓励应用喷淋抑尘智能联动控制系统,提高用水节水智能管理水平。
日前,国家能源局就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受端消纳地区地方能源国企参与大规模风光基地投资建设的提案》做出回复,表示在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按照国家明确标准、地方组织项目的原则,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基地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送受两端的积极性,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考虑特高压送受端省区的合理诉求,鼓励牵头企业和受端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基地项目开发建设。这既有利于分担投资压力,又有利于达成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给出有关要求。
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8月14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修订后的《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8月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周边省份的成熟经验,鼓励新核准(备案)的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未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愿承担一定比例的并网消纳责任权重,配建一定规模的储能设施。近期鼓励相关储能设施的配建规模可暂定为项目总规模的10%及以上(时长2小时及以上)。对自愿按比例配建储能设施的可再生能
8月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指出,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国家发改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
7月25日,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五华县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专项政策(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模式开发。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以共享模式租赁储